一.主办单位:黑龙江省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黑龙江省跆拳道协会
黑龙江省青少年竞技体育运动协会
三.执行单位:黑龙江皓辉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竞赛地点:东北林业大学体育馆(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477号)
五.竞赛时间:2018年2月2日— 2月4日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队伍以各国、省、市跆拳道协会、道馆、俱乐部、武校及学校为代表队;
(二)国内参赛运动员须为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
(三)国内参赛运动员须持有中国跆拳道协会统一颁发级位、品、段位证书。
七.竞赛组别及项目
(一)项目设置
1.品势比赛(包括个人、混双、团体、师徒组和亲子组);
2.竞技比赛(包括个人和团体);
3.特技(包括个人和团体);
4.跆拳舞;
5.击破。
(二)竞赛组别和内容
1.品势个人比赛:(分男、女组别)
(1)宝贝组(男、女):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幼儿组(男、女):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间出生;
(3)儿童一组(男、女):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间出生;
(4)儿童二组(男、女):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间出生;
(5)少儿组(男、女):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间出生;
(6)少年组(男、女):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间出生;
(7)青少组(男、女):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间出生;
(8)青年组(男、女): 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间出生;
(9)成年组(男、女):1998年12月31日前出生。
年龄组 |
指定比赛品势 |
宝贝组 |
八级 一章.七级 二章.六级 三章.五级 四章.四级 五章.三级 六章. 二级 七章.一级 八章 |
幼儿组 |
八级 一章.七级 二章.六级 三章.五级 四章.四级 五章.三级 六章. 二级 七章.一级 八章 |
儿童一组 |
八级 一章.七级 二章.六级 三章.五级 四章.四级 五章.三级 六章. 二级 七章.一级 八章.品位 高丽 |
儿童二组 |
八级 一章.七级 二章.六级 三章.五级 四章.四级 五章.三级 六章. 二级 七章.一级 八章.品位 高丽 |
少儿组 |
八级 一章.七级 二章.六级 三章.五级 四章.四级 五章.三级 六章. 二级 七章.一级 八章.品位 高丽 |
少年组 |
八级 一章.七级 二章.六级 三章.五级 四章.四级 五章.三级 六章. 二级 七章.一级 八章.一品 高丽.二品 金刚 |
青少年组 |
八级 一章.七级 二章.六级 三章.五级 四章.四级 五章.三级 六章. 二级 七章.一级 八章.一品(段)高丽.二品(段)金刚. 三品(段)及以上太白 |
青年组 |
八级 一章.七级 二章.六级 三章.五级 四章.四级 五章.三级 六章. 二级 七章.一级 八章.一品(段)高丽.二品(段)金刚. 三品(段)太白.四品(段)及以上平原 |
成年组 |
八级 一章.七级 二章.六级 三章.五级 四章.四级 五章.三级 六章. 二级 七章.一级 八章.一品(段)高丽.二品(段)金刚. 三品(段)太白.四品(段)及以上平原 |
亲子组 |
二 章 |
师徒组 |
四 章 |
2.品势混双及团体比赛:
(1)幼儿组(男、女):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间出生;
(2)儿童一组(男、女):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间出生;
(3)儿童二组(男、女):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间出生;
(4)少儿组(男、女):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间出生;
(5)少年组(男、女):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间出生;
(6)青少年组(男、女):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间出生;
(7)青年组(男、女): 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间出生。
高级组
混 双 |
组别 |
指定比赛品势 |
团 体 |
组别 |
指定比赛品势 |
宝贝组 |
二章 |
宝贝组 |
二章 |
||
幼儿组 |
三章 |
幼儿组 |
三章 |
||
儿童一组 |
五章 |
儿童一组 |
五章 |
||
儿童二组 |
六章 |
儿童二组 |
六章 |
||
少儿组 |
八章 |
少儿组 |
八章 |
||
少年组 |
高丽 |
少年组 |
高丽 |
||
青少年组 |
金刚 |
青少年组 |
金刚 |
||
青年组 |
太白 |
青年组 |
太白 |
初级组
组别组 |
混双/团体 指定比赛品势 |
宝贝组 |
一章 |
幼儿组 |
八级 一章.七级 二章.六级 三章.五级 四章.四级 五章.三级 六章. 二级 七章.一级 八章 |
儿童一组 |
八级 一章.七级 二章.六级 三章.五级 四章.四级 五章.三级 六章. 二级 七章.一级 八章.品位 高丽 |
儿童二组 |
八级 一章.七级 二章.六级 三章.五级 四章.四级 五章.三级 六章. 二级 七章.一级 八章.品位 高丽 |
少儿组 |
八级 一章.七级 二章.六级 三章.五级 四章.四级 五章.三级 六章. 二级 七章.一级 八章.品位 高丽 |
少年组 |
八级 一章.七级 二章.六级 三章.五级 四章.四级 五章.三级 六章. 二级 七章.一级 八章.一品 高丽.二品 金刚 |
青少年组 |
八级 一章.七级 二章.六级 三章.五级 四章.四级 五章.三级 六章. 二级 七章.一级 八章.一品(段)高丽.二品(段)金刚. 三品(段)及以上太白 |
青年组 |
八级 一章.七级 二章.六级 三章.五级 四章.四级 五章.三级 六章. 二级 七章.一级 八章.一品(段)高丽.二品(段)金刚. 三品(段)太白.四品(段)及以上平原 |
品势比赛须知:
(1)个人品势比赛采用PK赛制或打分赛制;
(2)混双或团体品势比赛采用PK赛制或打分赛制;
(3)亲子组品势比赛为运动员和父母中一人参赛;
(4)师徒组品势比赛为两人参赛,男女不限,教练员以代表队名单为准;
(6)混双或团体品势比赛设有高级组与初级组,其中高级组前八名双倍积分;
(7)品势所有项目的比赛中,可以以小打大,但不可以大打小。如发现以大打小,将取消参赛运动员的比赛成绩。
3.个人竞技比赛:(各级别参赛不足三人取消比赛或向上一级别合并)
组 别 |
|
级 别 |
宝贝组 (2012.1.1以后出生) |
男 |
18kg、20kg、22kg、24kg、26kg、28kg、30kg、32kg、34kg、+34kg |
女 |
18kg、20kg、22kg、24kg、26kg、28kg、30kg、32kg、34kg、+34kg |
|
幼儿组 (2011.1.1-2011.12.31) |
男 |
20kg、23kg、26kg、29kg、32kg、35kg、38kg、41kg、44kg、+44kg |
女 |
20kg、23kg、26kg、29kg、32kg、35kg、38kg、41kg、44kg、+44kg |
|
儿童一组 (2009.1.1-2010.12.31) |
男 |
21kg、24kg、27kg、30kg、33kg、37kg、40kg、43kg、46kg、49kg、+49kg |
女 |
19kg、22kg、25kg、28kg、31kg、34kg、37kg、40kg、43kg、46kg、+46kg |
|
儿童二组 (2007.1.1-2008.12.31) |
男 |
22kg、25kg、28kg、31kg、34kg、37kg、40kg、43kg、46kg、49kg、52kg、+52kg |
女 |
19kg、22kg、25kg、28kg、31kg、34kg、37kg、40kg、43kg、46kg、49kg、+49kg |
|
少儿组 (2005.1.1-2006.12.31) |
男 |
29kg、32kg、35Kg、38Kg、41kg、44kg、47kg、50kg、53kg、56kg、59kg、+59kg |
女 |
24kg、27kg、30Kg、33Kg、36Kg、39kg、42kg、45kg、48kg、51kg、54kg、+54kg |
|
少年组 (2003.1.1-2004.12.31) |
男 |
45kg、48kg、51kg、54kg、57kg、60kg、63kg、66kg、69kg、+69kg |
女 |
40kg、43kg、46kg、49kg、52kg、55kg、58kg、61kg、64kg、+64kg |
|
青少年组 (2001.1.1-2002.12.31) |
男 |
47kg、51kg、55kg、59kg、63kg、68kg、73kg、78kg、83kg、+83kg |
女 |
41kg、45kg、49kg、53kg、57kg、61kg、65kg、69kg、73kg、+73kg |
个人竞技比赛须知:
(1)宝贝组、幼儿组、儿童一组、儿童二组使用传统护具、头盔进行比赛;
(2)少儿组、少年组、青少年组使用电子护具、电子头盔、电子脚套进行比赛;
(3)比赛所需护具、头盔、电子脚套,全部由大会提供;
(4)使用电子护具、电子头盔、电子脚套进行比赛的运动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检录。
4.团体竞技:(分男、女组别)
儿童一组 |
男 |
28kg、31kg、34kg(每级别各一人) |
女 |
29kg、32kg、35kg(每级别各一人) |
|
儿童二组 |
男 |
34kg、37kg、40kg(每级别各一人) |
女 |
34kg、37kg、40kg(每级别各一人) |
|
少儿组 |
男 |
38Kg、41kg、44kg(每级别各一人) |
女 |
39Kg、42kg、45kg(每级别各一人) |
团体竞技比赛须知:
(1)每队限报两组(男、女各1组),每组3人,不可男女混搭,比赛分上下半场,每半场3分钟,场间休息1分钟,上半场每局1分钟,3名队员从小到大按指定级别打满3局,局间不休息。下半场比赛,混战队员自由上场,可随时申请更换任意队员比赛;
(2)如有一方任意1名队员缺席参赛,则给对方加5分,全场分差15分,终止比赛;
(3)单败淘汰制,全场比赛总比分高的队获胜,平局时,称量3名运动员体重总和,轻者胜出;
(4)称体重决定出场顺序;
(5)团体竞技使用传统护具、头盔进行比赛。
5.特技:(个人赛分男、女组别)
A组:儿童一组+儿童二组
B组:少儿组+少年组
C组:青少年组+青年组+成年组
特技比赛须知:
(1)特技比赛采用单轮比分排名制;
(2)(个人赛)需在2分钟内完成4个自选比赛动作、每超时10秒扣1分;
(3)(团体赛)需在3分钟内完成8个自选比赛动作、每超时10秒扣1分;
(4)特技团体可男女混合编队(包括辅助人员)必须由至少3名不同运动员完成上述自选动作,队员不限制年龄、性别,不分组别;
(5)比赛动作须有腾空或腾空旋转(双脚必须离地超过20公分);
(6)全部动作完成后,运动员在指定区等候裁判组亮出总分后方可退场;
(7)特技比赛所需木板等器材自备、但须提前经组委会检查认可;
(8)每个参赛队自行配备辅助人员、如遇到特殊情况人数超出时、请在赛前领队会议中提出申报、组委会将协助解决。
6.击破:(分男、女组别)
(1)少儿组(男、女) 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间出生;
(2)少年组(男、女) 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间出生;
(3)青少年组(男、女)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间出生;
(4)青年组(男、女) 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间出生;
(5)成年组(男、女) 1998年12月31日前出生。
组 别 |
比赛类型 |
比赛内容 |
少儿组 |
正拳击破 |
自选数量,木板1cm |
少年组 |
正拳击破 |
自选数量,木板1cm |
青少年组 |
正拳击破 |
自选数量,木板1cm |
青年组 |
正拳击破 |
自选数量,木板1cm |
成年组 |
正拳击破 |
自选数量,木板1cm |
击破比赛须知:
(1)击破比赛规定动作为正拳、击破物为跆拳道专用木板、击破比赛分为淘汰赛和决赛、其中决赛由运动员自行报加击破块数、按照最后击破数量决出排名、击破数量相同时、报加木板数量多者胜,比赛用木板由赛会统一提供,请各代表队提前向组委会确认数量并购买;
(2)少儿组比赛淘汰击破数量为3块;
(3)少年组比赛淘汰击破数量为5块;
(4)青少年组比赛淘汰击破数量为7块;
(5)青年组比赛淘汰击破数量为8块;
(6)成年组比赛淘汰击破数量为9块;
(7)击破物放在无弹性,无障碍的水平面上;
(8)参赛选手击破部位不得有任何附着物;
(9)选手上场后必须在裁判发令后20秒内完成动作;
(10)击破时运动员双脚离地,不使用正拳及动作违规时、成绩无效。
7.跆拳舞比赛须知:
(1)不分男女年龄组别,可男女混合组队,每队限报1组;
(2)每队人数3-10人,不得少于3人;
(3)每套动作时间不得超过3分30秒钟,超时10秒开始扣分;
(4)报名时发送表演音乐电子版,并在报到时自备备份盘;
(5)完成全部动作后,运动员在指定区等待裁判组亮出总分后方可退场;
(6)在动作编排中应当包含80%以上的跆拳道技术动作,要求动作中最少有两组特技动作,不得出现世跆联(WTF)以外的跆拳道运动风格及形式,特别情况下可使用情景道具与装饰品,但必须在比赛前征得组委会技术委员会同意;
(7)跆拳舞比赛允许在提前申报并提交图样的前提下对道服进行特别设计以增强表演效果,同时提倡与支持以健康完美为前提对参赛选手进行适当的形象舞台化设计如:化妆、发型设计,具体实施由参赛队自行完成。
8.“决战MVP”比赛须知:
(1)品势比赛(个人、混双、团体)、个人竞技比赛,每组比赛达到两个小组及以上时,各组别的小组冠军均可参加“决战MVP”比赛;
如:女子个人品势比赛——儿童一组八级A组冠军、儿童一组八级B组冠军、儿童一组八级C组冠军,进行“决战MVP”比赛。
(2)“决战MVP”比赛现场进行报名及交费,单项比赛报名费用100元;
(3)参加“决战MVP”的品势比赛(个人、混双、团体),比赛内容不变;
(4)参加“决战MVP”的个人竞技比赛宝贝组、幼儿组、儿童一组、儿童二组,使用传统护具、头盔进行比赛;少儿组、少年组及青少年组,使用电子护具、电子头盔、电子脚套进行比赛;
(5)不进行报名及交费的各小组冠军,将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6)“决战MVP”比赛只录取冠军成绩,其余名次不计;获得冠军的运动员,将颁发奖杯;
(7)“决战MVP”比赛成绩,不记录在团体总分内。
八.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2.参赛人数:各项目每组别不限人数,个人单项组别参赛人数超过8人时,将分为 A、B组,超过16人时,分为A、B、C组,依此类推;
3.品势比赛预赛采用PK或打分制淘汰,参加比赛者必须穿着品势道服;
4.竞技比赛采用淘汰制,两局比赛平局时,现场称量体重,体重轻者为胜方;
5.抽签和称重在赛前一天进行,体重上浮0.3kg,如首次称重不合格,则2小时后进行第二次称重,称重不合格或与报名组别级别不符,须交纳50元更改级别或组别费用;
6.宝贝组、幼儿组、儿童组竞技比赛两回合,每回合1分钟,局间休息30秒. 其他组别竞技比赛两回合,每回合1.5分钟,局间休息30秒;
7.参赛运动员自行准备道服、护裆、护臂、护腿、护手、护齿等;竞技比赛少儿组以上组别需佩戴护齿;
8.参赛运动员道服上的所有标识须经竞赛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使用(统一白色)。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混双、师徒组、亲子组、团体品势及团体竞技比赛前3名颁发奖牌、证书,前8名颁发证书。
(二)个人单项各组前三名颁发奖牌、证书,前八名颁发证书。
(三)1.跆拳舞前三名颁发奖杯、前8名颁发证书;
2.团体特技前三名颁发奖杯、前8名颁发证书。
(四)1.设竞技团体总分奖(前三名):第一名奖励现金1000元并颁发奖杯、证书,第二名、第三名颁发奖杯及证书。
2.设品势团体总分奖(前三名):第一名奖励现金1000元并颁发奖杯、证书,第二名、第三名颁发奖杯及证书。
3.设团体总分奖(前三名):第一名奖励现金2000元并颁发奖杯、证书,第二名、第三名颁发奖杯及证书。
4.所有项目比赛前8名积分依次为10、8、6、5、4、3、2、1;以上积分相加为团体总分。
(五)设“优秀裁判员奖”,由裁判组评出,授予证书。
(六)设“优秀教练奖”,由大会评出,授予证书
(七)设“最佳技术奖”,颁发锦旗或奖杯(由各参赛队、裁判组提名,原则上按照参赛运动员总数的3%评选)
(八)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授予锦旗或牌匾,由参赛队、裁判组提名,原则上按照参赛运动员总数的20%评选。
十.裁判员
本次比赛技术代表、裁判长由大赛主办单位负责选调。
十一.报名及报到
(一)报名:报名截止日期 1 月 20 日,各参赛队必须于2018年 1 月 20 日前将电子报名表格发送至报名邮箱,并缴纳参赛费和保险费,否则报名不予生效。领队、教练、运动员报到时自备一寸标准近照1张。本次比赛国内运动员持中国跆拳道协会会员证参赛,照片无印章、会费到期均无效。参赛报名表格在黑龙江省跆拳道协会网站中下载。网上报名地址:www.hljtkd .org
1.电子报名表、汇款凭证照片请发送至:2548417394@qq.com
2.需要补办级位证和会员证的赛前一周可黑龙江省跆拳道协会办理,赛会期间不予办理。
地 址:宣化街97号院内99号
联系人:杨鸿艳老师 联系电话:13836188277(同微信)
联系人:林璐老师 联系电话:0451-51030643(微信:hljstqdxh)
账 号:622425 4532 3000 78339 哈尔滨银行
户 名:张秋荣
(二)报到:请各队于2018年 2 月 2 日中午12:00前到大会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领队或教练携带运动员会员证、级证或段证、一寸照片,审查通过者方可参赛,下午13:00称体重,16:00赛前技术会议。
(三)本次比赛进入场地临场指导教练员必须参加赛前技术会议,穿着运动装和运动鞋方可进场指导。
(四)参赛运动员报到时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一个月内的健康证明(心电图和脑电图)和免责协议书;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免责。
(五)运动员称重、参赛时,必须持有中跆协会员证或参赛证方可检录参赛。
(六)申诉:当运动员对当场比赛结果判罚有异议,由该队领队或教练在该场比赛结束10钟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交纳申诉费2000元,仲裁委员会在30分钟内给予最后裁决。胜诉退还申诉费50%,败诉不退还申诉费。
十二.经费
(一)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二)每个参赛运动员单项参赛费300元,每增加一项加100元、跆拳舞、团体特技、团体竞技300元,以弥补赛会经费的不足。
(三)每个参赛运动员须缴纳保险费20元,由组委会统一办理跆拳道比赛专项保险。
(四)非个人会员应在报到前补办个人会员证和相应的级位证书方可比赛;报名费按报名单报名人数收取。
十三.着装要求:
竞技比赛参赛人员需穿着白色道服,奥运会比赛道服除外;品势比赛参赛人员需穿着品势道服。
十四.有关规定
按照中国跆拳道协会的规定,参加本次比赛的国内运动员须为中国跆拳道协会的个人会员,并持有中国跆协统一颁发级位或国技院品、段位证书方可参赛。请各参赛队提前办理入会手续。如发现弄虚作假以大打小,将取消团体总分和优秀团体评选。
十五.本次赛事网络直播。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归本次大赛组委会所有,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竞赛规程下载:/uploadfile/files/20180105151520.docx